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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外交流与合作办公室是学院外事工作职能部门(与人事处合署办公),归口管理外事工作,按照外事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在上级外事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。履行以下职责: 一、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的外事工作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; 二、负责制定对外教育交流与合作规划并组织实施; 三、负责起草学院涉外工作的规章制度、总结报告和情况简报; 四、负责制定外事工作纪律,并做好外事学习、宣传及保密工作; 五、负责学院各类人员因公出国(境)的报批和行前手续等事宜; 六、负责制定外教管理的规章制度,做好外教聘用和管理工作; 七、负责承办学院邀请国外专家和团体来访讲座、交流的接待工作; 八、负责涉外培训项目、国际合作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; 九、负责学院外事文件、资料等翻译和处理工作;负责学院英文画册、网页、海报的翻译及制作工作; 十、完成学院领导和上级外事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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